平遥古城县衙座北朝南,南北轴线二百余米,东西宽一百余米,面积二万余平方米。始建于元至正六年(公元1346`年)现存明清规制,除少量元代建筑外,大部分为明万历重修,建筑群主从有序,结构合理,左文右武,前朝后寝。总房屋间数二百九十九间半,是封建王朝最基层统治机构的完整再现。
民事厅县街的对面高挂着的一幅牌匾,上书写“天理国法人情”六个字,说明民事案件的性质就是既讲天理、国法也还要讲人情味。

县衙后院,即县衙居住的地方。过去县衙大都易地为宫,为保证其秉公办案,是不可带家属的。

在县衙刑事厅的地上,有两处原告和被告脆过的地方,地面上已被跪磨出了两个圆圆的痕迹(可能是告状者太多的缘故,亦可能人为)一处为一个人跪过的痕迹,一处为两个人跪过的痕迹。木秀想考考大家,哪处为原告?哪处为被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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